欢迎访问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应用外语学院!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外院首页外院概况规章制度 — 正文
应用外语学院二级网站管理规定

应用外语学院二级网站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应用外语学院二级网站(下简称“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确保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网站在加强学院工作宣传、改进为师生服务方面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应用外语学院党总支书记是网站的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学院网站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院综合办公室综合管理岗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相关栏目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核、维护工作。 

(二)准确回复网上在线咨询内容,并将常见的咨询内容在相应栏目中进行反馈。 

(三)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

第四条:网站的规划设计应体现服务社会的宗旨,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网站的界面应体现规范、严谨、简洁、使用方便的原则,突出重点内容以及特色工作;网页的制作应考虑浏览器的兼容性和网页的打开速度。

第五条:网站信息发布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二是涉密不上网的原则;三是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四是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网站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外院概况、(二)师资队伍、(三)专业设置、(四)精品课程、(五)学术研究、(六)党群工作、(七)团学园地、(八)产教融合、(九)国际交流、(十)下载专区等模块。

第七条:网站信息发布采用三级审核机制,在舆情管理网站进行发布人-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对发布内容的三级审核制度。做到发布留痕、审核无误。

第八条:网站内容随时更新,一般信息24小时内发布,重要信息12小时内发布。

第九条:本管理规定由应用外语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应用外语学院

                                                                     2021年9月1日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
邮编:300350 电话:(022)59655338
版权所有©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津ICP备13002345号    津教备0152        网站管理:应用外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