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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疫情|全民战“疫”,听村长的

关注疫情|全民战“疫”,听村长的

全民战“疫”,听村长的


     

最近,在网络上各地的村长广播精彩上线,严厉硬核型、娓娓道来型、苦口婆心型在让我们一笑之后,应该引起我们更多的关注。随着对抗疫情的战斗越来越紧张,响应国家号召,就地防疫,自我隔离,阻断疫情蔓延是当前最最重要的战斗指令!是每一个中国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而我们也看到,疫情严峻,有的人还故意隐瞒,害人害己,甚至放弃假期放弃家庭放弃自我一直奋斗在救死扶伤一线的白衣天使们也有因人故意为之而被感染隔离!!!道德的天平一旦倾斜,引发的问题触目惊心!

2月4日,一则“确诊老人隐瞒致百余人密切接触,包括30多名医护人员”的新闻登上微博热搜第一名,引发网友愤怒。

其实,疫情发生以来,已经出现很多隐瞒病情或者接触史的案例。疫情严峻,还选择隐瞒事实,这不仅是道德有问题,更触犯了法律,后果很严重

 

疫情如此严峻,为何这些人还选择隐瞒?

     

       

     

截至目前确诊已经超过2万例,在疫情如此严峻的情况下,为什么还有人还故意谎报、瞒报行程或病症,甚至拒不配合隔离、观察?

对于疫情的漠视、对法律的无知是其中的主要原因。

这些人可能没意识到,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这是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法律后果非常严重。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最高可判死刑!


     

       

     

在2003年“非典”时期,“两高”曾联合出台《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中明确,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而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意味着,如果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最高是可判死刑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对媒体表示,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也属于《解释》中的“突发传染病疫情”,可以适用相关规定。

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

同学们:

你在哪里?你还好吗?

听村长的!不要流动!!!

疫情面前,请不要说谎!

这是底线。

否则将会严惩不贷!

世间所有相聚都是久别重逢,

与你相遇于此,甚幸。

久违。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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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部分参阅“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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